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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29日,苏州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,决定:接受周达清辞去苏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,接受朱永安辞去苏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,并报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。 周达清 ,男,汉族,1970年8月生,江苏宜兴人,199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1993年8月参加工作,在职大学学历,学士学位。 曾任江苏省公安厅警务保障部主任、一级调研员,江苏公安实战训练中心主任;淮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、党组成员,市公安局局长、党委书记、督察长,市委政法委委员等职务。 2022年3月,任苏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、党组成员,市公安局局长、党委书记、督察长(兼),市委政法委副书记(兼)。 2026年9月,任苏州市政协党组成员。 朱永安 ,男,汉族,1970年10月生,江苏盐城人,1992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1992年8月参加工作,在职研究生学历,硕士学位。 曾任江苏省纪委组织部副部长;江苏省委巡视工作办公室副主任;扬州市委常委、市纪委书记,市监察委员会主任等职务。2025年1月,任苏州市委常委、市纪委书记,市监察委员会主任。 2026年9月,任苏州市政协党组副书记。